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兰州交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处发【2012】25号),现就我校201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2013级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具体条件参照《兰州交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3至9月4日
地点:学校“绿色通道”接待点设在体育馆报到处,各学院(部)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一)本人申请
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兰州交通大学“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经学院(部)了解摸底后,由学院初审本人如实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新生“爱心包”登记表》(附件二)。
(二)学院审核
学院指派专职辅导员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初审。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及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宣讲,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严把关口,防止“非困难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情况进一步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新生,在《兰州交通大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初步确定缓缴学费金额,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兰州交通大学新生“爱心包”登记表》中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爱心包”申请等级(详见附件三)。签署意见并签章后由学生本人持申请表、登记表直接在报到大厅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和“爱心包”的审批手续;
对通过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爱心包”资助审核的新生,由学院做好校园一机通的发放登记工作,在迎新点现场办理手机一部赠予学生。要求发放登记表(附件四)一式两份,迎新结束后一份学院(部)留底,一份汇总至大学生资助管中心核账备案。
(三)学校审批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审核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查、审批后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同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审核发放“爱心包”。
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爱心包”标准
各学院(部)参照以下标准初步确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爱心包”发放等级。标准划分如下: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均可享受三等“爱心包”,资助项目包括: A--H项(8项);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重灾区新生中有人员伤亡或家庭房屋倒塌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可享二等“受心包”,资助项目包括:A--I项(9项);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孤残新生可享受一等“爱心包”,资助项目包括:A--J项(10项)。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处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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